团市委召开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专题会议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闽委办〔2015〕52号)及市委有关规定,11月7日至11日,团市委对机关各部室、市青少年宫2016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参加集体学习、是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及党费收支、三公经费、财务报销、公务用车使用和2015年度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会上,团市委主持工作副书记于晓栋就检查情况作了通报,肯定了2016年以来机关各部室、市青少年宫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作出的成绩,并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筑牢理想根基,增强党性修养。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工作,严格落实中央书记处对共青团提出的“思想建团、制度治团、纪律管团、作风强团”的十六字要求,把从严治团的要求贯穿到共青团工作的全过程,树立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良好形象。二要注重工作实效,提高工作能力。要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忧患意识,不断补充知识、补强能力、补齐短板,不断提高团的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青年群众工作能力水平。三要强化制度建设,筑牢廉政防线。要进一步健全团内述责述廉制度,强化团干部作风建设,贯彻落实“8+4”“4+1”“1+100”等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切实克服行政化、机关化、娱乐化、贵族化“四化”倾向,不断增强全市团干部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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