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莆委〔2013〕57号 关于开展“文明出行·和谐交通”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湄洲岛党工委群工部,湄洲湾北岸党工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团工委,莆田学院、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市直金融团工委: 根据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我市市民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培育文明风尚,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喜迎建市30周年,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维护交通秩序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实际,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发扬志愿者风尚,通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规范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普及交通法规常识等文明行为,影响带动身边的市民树立“城市文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意识,增强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引领更多的市民成为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传播者,以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文明出行,和谐交通 三、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2月 四、重点劝导区域 重点路段:莆阳路、文献路、梅园路、东园路、东圳路、荔城路、学园路、胜利路、八二一大街、延寿路、古城路、南门路、凤凰路、天妃路、北大路、东大路。 荔城区重点路口:胜利路与东圳路、东园路、梅园路、文献路交叉路口,八二一大街与东圳路、东园路、文献路交叉路口,延寿路与东圳路、东园路交叉路口。 城厢区重点路口:荔城路与东圳路、东园路、梅园路、文献路、莆阳路交叉路口,学园路与南门路、文献路、梅园路、东园路交叉路口。 仙游县、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北岸等区域的道路拥堵路段,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五、工作内容 1、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各级团组织要担当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的排头兵,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倡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交通的意识,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中国式过马路”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文明出行·和谐交通”的浓厚氛围。 2、招募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要充分组织发动广大团员青年,调动热心人士的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做好文明交通志愿者的招募工作,招募一批能吃苦耐劳、持之以恒、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的志愿者,此项工作表现较好的交通劝导员将优先考虑成为莆田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会员。 3、开展“值守斑马线”行动。要集中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绿灯”等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宣传活动。协助交警劝导行人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劝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各行其道,特别是摩托车、电动车不要乱跑乱停、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不文明行为。 4、开展“文明出行,和谐交通”我的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日记活动。要通过在新浪或腾讯微博上宣传交通文明礼仪、志愿者服务过程中的小故事或曝光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见的不文明行为,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宣传效果。 5、开展新媒体“寻找文明交通市民”随手拍活动。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发现志愿者在交通劝导工作中的美丽瞬间或是和谐文明的交通秩序景象等随手拍,上传网络,倡导文明的交通行为,掀起文明交通的舆论高潮。 六、具体安排 每周四为全市统一行动日,上岗时间为上午下班交通高峰期,即上午11:30-12:30。 团市委将在荔城大道与东园路交叉口、胜利路与文献路交叉路口、学园路与文献路交叉口、学园路与梅园路交叉口、学园中街与东园西路交叉口、胜利路与梅园路交叉口等六个区域重点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区域示范活动。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行动。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党政支持,严格标准,严密组织,统一行动,抓好督导,要广泛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文明交通中弘扬新风。请在附件1中的参加统一行动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既要把此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更要作为教育自我的重要载体,通过体验、感受和宣传,广泛影响带动身边群众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做到文明出行,共建文明城市。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发挥团组织新媒体使用优势,对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大力弘扬志愿精神,营造志愿者服务氛围。 3、注意安全,展示形象。在活动开展前,要注重搞好志愿者的安全教育。志愿者要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维护好自身形象,展示好自身风采,积极主动作为;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上岗执勤过程中杜绝吃零食、玩手机等不雅行为,弘扬文明新风。 4、搜集资料,及时报送。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加强与团市委的联系沟通,及时反馈情况,于9月10日前将本辖区开展文明交通秩序劝导活动方案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开展活动后的相关文字、图片、总结等资料应及时上报团市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请在9月10日前将志愿者领队人信息报送团市委宣传部。 5、严格纪律,强化督查。各级团组织要对志愿者进行培训,确保志愿者按时到岗,在组织志愿者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着统一服装,佩带青年志愿者帽子(统一到团市委领取)。团市委将对各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沈晓彬 林婷婷 联系电话:2398282 电子邮箱:pttswxcb@163.com 附件1:2013年交通文明劝导区域具体分工安排表 共青团莆田市委 2013年9月3日 2013年交通文明劝导示范区域具体分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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