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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十中与秀屿区检察院共建“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共建基地”
【发布时间:2014-04-30】【 】   【打印】   【关闭

4月28日,莆田十中与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共建基地”签字及揭牌仪式在莆田第十中学隆重举行。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丽仙,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宗协,莆田第十中学校长林光亮,学校各职能部门代表等出席了此次活动。

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宗协与校长林光亮分别代表了双方签订《关于成立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共建基地协议书》。之后,由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丽仙和莆田第十中学校长林光亮在校门口共同为“秀屿区人民检察院莆田十中 未成年人心理矫治共建基地”揭牌。

    近年来,校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每年通过“检校共建平安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法律宣传图册,图文并茂的讲授未成年人遵法和维权知识,教会学生学法守法、做人做事,受到了师生们的好评。